只差4小時!NewJeans急著開記者會成敗筆!違規時間軸曝光:有新證據也無法翻身
女團NewJeans(NJZ)上月21日遭法判定,NewJeans成員仍隸屬於經紀公司ADOR,並回絕了NewJeans提出的訴求掀起許多討論。像是「ADOR沒有答應她們要求讓閔熙珍回復ADOR代表職位的要求,而構成了解約的理由」以及「BELIFT LAB旗下團體ILLIT試圖損害NewJeans的獨特性」、「從HYBE旗下BELIFT LAB的ILLIT經理處聽到了『無視』的發言」等主張,也都被法院一一駁回,認為無法構成解約條件,因此NewJeans不得進行獨立活動。
接著在本月3日,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 41部將審理ADOR向 NewJeans 五名成員提起的專屬合約有效性確認訴訟(本案訴訟)的首次辯論,並總結了之前的假處分。
然而就有網友發現,即使NewJeans帶來了新的證據想要推翻,也無計可施,甚至可以說是自毀後路在先,引起一陣討論。網友回推當時的新聞「首先法官表示『被告NewJeans提出要求糾正的8項事項,並給原告期間做出調整和糾正,但被告NewJeans卻以原告2024年11月29日未糾正為由要求解除』」。
但問題是「原告並沒有違反『未在糾正期間內回覆的規定』,而是在2024年11月28日發出回覆公文,但被告NewJeans卻在此之前卻先召開了記者會,宣布解除專屬合約」有了程序上的疑慮。
此外法官還提到「權利消滅事由的舉證責任因有合約書而應由被告舉證,但被告未舉證,僅單方面通知解除合約並拒絕,因此提起確認有效訴訟」解釋了案件情況。
接著補充說:「內容是假處分事件中主張內容的重複,新的主張是要透過14天的寬限期要求糾正才能合法解除,但新的主張情況並非事先主張的,因此不符合14天寬限期,無法構成合法解除事由。」
此外,即便NewJeans即便提出新證據,但因未給予Ador糾正期間,所以訴訟不予承認,因為NewJeans根本未給予Ador完整的糾正期間2週。回頭看NewJeans於2024年11月13日發送內容證明,並提出「若在14天內無法糾正違反事項,我們將離開Ador,而Ador於14日上午回覆(從收到內容證明之日開始給予兩週的期間)」。
但NewJeans卻於11月28日下午8時30分召開記者會宣布解除合約,大致內容是幾小時後,從29日0時起她們將離開Ador。但因為是從收到回覆的那天開始算14天,所以是到28日,換句話說,NewJeans所要求Ador的糾正命令回覆是到11/28為止,所以應該從11月29日開始說「糾正命令沒成功!」才行,加上法院不計算第一天,所以應該從11月15日開始計算。
阿咩李卡諾
留言 (0)
相關文章
K-Pop男團簽售會又出事!工作人員反覆要求粉絲「摸胸捏肉」對話流出!網狠批:根本性羞辱
K-pop偶像的簽售會對粉絲來說是一個極具意義的活動,這是他們與偶像近距離接觸、互動並獲得偶像簽售的難得機會,然而,這些活動並不總是帶來愉快的經歷,甚至還引發許多爭議,讓粉絲在參加簽名會後感到失望。 像是先前HYBE男團&TEAM的簽售會上,就有網友在社群發文哭訴自己長這麼大,竟然遇到參加簽售會時竟然要求脫衣服檢查內衣這種事情。原PO表示:「連我媽都沒摸過我胸部,竟然被簽售會姐姐上下胸摸了...」,並透露當下根本沒有反擊的時間,工作人員講完要檢查後,直接動手摸。 雖然該事件當時引起不小的風波,但這樣的爭議卻似乎沒有就此消失。就有粉絲在參加了男團ZEROBASEONE的簽售會後表示,自己也遭無理對待,甚至在事前未告知的情況下才向粉絲表示該場簽售是錄影場,讓粉絲無語到不行。 就有網友發文還原參與簽售的過程「說要檢查錄音器,叫我摸摸胸部,又叫我摸胸罩外面看起來肉凸出來的部分。我說『那是我的胸部啦』,而工作人員卻又要求『所以才叫妳摸看看啊』」所以原PO又再摸了一次。 然而這還不是結束,接著工作人員便要求道:「捏捏看啊」、「這樣嗎?不,你直接摸啦」、「胸部下面也摸摸看」、「跳一跳看看」讓原PO感到相當不舒服。 而這樣的受害份絲還不只一位,另一位也在社群上爆料道「真的完全是瘋了,一直叫人『摸摸胸部啊』、『拍拍胸部啊』、『跳一跳啊』、『轉個圈啊』、『把口袋給我看啊』」直呼太誇張。 此外,當天還發生了原先未告知要錄影,卻等到簽售會應募完後,粉絲當天到現場才通知有要錄影,並發放簽署肖像權同意書。也讓粉絲失望嘆「真的遇到那種情況,要叫警察並不容易。就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性騷擾事件,也常常沒辦法叫警察,為什麼明明有加害者,卻更熱衷於責怪受害者,真是病態」。 事情傳開後,很快就引起網友一陣熱議,不少網友憤而表示「這不是性騷擾嗎,怎麼不用金屬探測器呢」、「這樣的話,對花錢來的粉絲這樣對待,報警也無話可說吧?」、「為什麼要這樣搞?花錢抽中粉絲見面會卻要受這種氣,真是的」、「簡直把粉絲當成送錢的奴隸」、「沒有事前通知為什麼要這樣......真是髒,不知道怎麼做事嗎?」、「說是粉絲見面會都覺得浪費,根本是奴隸收錢會吧」、「怎麼感覺會很有性羞辱感,真是夠了」、「為了防止成員說錯話才這樣管理,但應該讓偶像小心不是嗎?」、「這不就是性騷擾?讓人摸摸看、跳一下?為什麼要這樣髒亂地辦事情?這怎麼能叫粉絲見面會?根本是花最多錢的奴隸簽名會吧?」、「瘋了嗎?這又不是進監獄的囚犯,沒禮貌也沒常識」、「要是那麼怕說錯話,就不要辦粉絲見面會」。 「這個在現場報警不行嗎?性騷擾真是瘋了」、「可是去粉絲見面會也不是花小錢,為什麼錄音機不行?應該是他們自己要小心說話吧」、「機場安檢都不這樣搞了」、「這不就是性騷擾,這些瘋子們?你們應該讓你們的歌手小心說話,不要踐踏粉絲的人權」、「難道是因為某事件才這樣的嗎?」、「這是真的....? 拜託告他們吧,這明顯是性騷擾..如果怕你們的歌手說怪話,就應該讓歌手注意一下,為什麼要對花了好幾百的粉絲施以性騷擾..然後對受害者說三道四的留言是正常的嗎?不管怎麼想打偶像粉絲,也不要對性騷擾受害者說壞話」、「在這裡責怪消費者哈哈哈哈,明明是性騷擾,為什麼要罵誰呢?正常嗎?」、「瘋了嗎,這不是應該當場報警的性騷擾嗎?這不應該在背後嘀咕就算了,這還要公論化什麼的..偶像什麼的有差嗎?不在現場也應該知道怎麼對待粉絲,這些人真是毫無顧忌地對待年輕的女性粉絲」、「如果報警的話,花的錢也沒辦法拿回來,粉絲見面會也沒辦法參加,退款也拿不到,當下就算感到羞辱也只能忍著,問她們『還愛他們嗎?』的人更可怕...」反應相當熱烈。




